09 2010

秋天快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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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 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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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,

有个作家说过,创作的时候不要用天气开头。但是我还是要花点笔墨讲讲魔都这两天的天气,阴晴不定,氤氲的雾气弥漫在城市的上空。早上我骑车去上学,气温虽然不高,但是时常闷出一身汗,出现在图书馆的时候已经是一身的汗。

我一身汗的站在9楼图书馆时,穿着自己的衣服。绿色的白菜服被我收起来,再也不会去穿了吧。

2,

今天已经是我离开世博会第4天。

每到7点就自然的醒来,每到11点就开始发愁,每到1点就想着要出门集合,到晚上12点过去了还精神抖擞。
我的身体还保持着志愿者的状态,走在路上都保持着微笑的弧度,那天在中德碰到个问路的叔叔,我还习惯性的开口一句:“你好”,一边挺直了背。

3,

要不是因为我的组员们,我大概坚持不到最后吧。焦头烂额,体力透支,要不是因为我有最能干的副组长,要不是因为大家都那么贴心的陪我,从来不让我担心,我肯定就甩手不干了吧。我其实对我自己的韧性一点都没信心,我一直都是个怕麻烦,说话快言快语,然后又容易心软的人。要我对喜欢的人假装严厉,我做不来。
我还是比较喜欢和你们一起在休息室里边讲黄色笑话哈哈。从这点讲,认识你们真是幸运。

4,
这次志愿者,我收获了太多,对自己更深刻的了解,对别人的理解,还有更多没法在这里细说的感动。

那天从6号门走出来,路上的白菜们细心的查着地图,我忍不住想去帮他们,但是还是走掉了。在8号线发呆,这么辛苦的十几天终于结束了啊。那深夜骑车,听着梧桐沙沙的夜晚,终于结束了。终于可以舒口气,虽然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,但是我可以舒口气了。

我可能以后再也不会做志愿者了,这次志愿者作为我人生最后一次志愿者经历,我永远也不会忘记。

失败的选择,错误的决定,最后看来,往往给人更深刻的印象,这就是人生给予我们的恩赐吧。最开始做志愿者我被工作压力吓了一跳,现在回忆起来还是觉得好累,可是也过去了。

我祝福你们在今后的人生里一切顺利,心想事成,而我还是会和以前一样,倔强的坚持下去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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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3 2010

最近几天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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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是我做志愿者最累的一天。

其实来的人没有试运营那么多,但是好多外地的游客来了,所以给他们指怎么回家的路,天知道我是多么路盲的一个人。

晚上吃饭的时候去很远的一个食堂,因为可以用饭券给组员换酸奶喝,所以我就走了很远很远,路上无数次被拉住问路,有日本人,只会说上海话的大叔,小妹妹,还有很多我记不得了,只记得一直告诉他们预约机在哪里,洗手间在哪里,丹麦馆在哪里,(我想大概指的是正确的吧)。结果我自己差点迷路了,问了另一个志愿者GG才找到食堂的位子。三个组拿了两箱酸奶饮料,我一路又拎回来,手都快断了。有几次累的把东西放下来,然后就有游客围上来问路,我就给他们说怎么去轮渡,怎么去7号口。我好像比以前会认路了:)

我的组员特色分明,御姐LOLI腹黑哥特小白兔一应俱全。我们一起打拍子做“爱的鼓励”,和KK在CON前做的一样。我和24一样GGYY的说些没有中心思想的话,然后推一个人到中间带头打拍子。

那一刻,我在想,假设我的IDOL知道自己的饭是这样一个人,应该会觉得很欣慰吧。

晚上到十点后,我的驻点就没什么事情了。因为以为学长会从我这边走,所以我就到附近的渡口晃了晃,看到游客一群群的过来,然后渡口附近的志愿者MM沙着喉咙给他们指路。我站到他们旁边帮忙,游客对我们说你们辛苦了。然后等他们走了,我对那个点的志愿者MM说,你们辛苦了呀。她也就笑着和我说你也辛苦了。

后来学长从另一边的渡口走了,所以我就去集合了。在出园的路上遇到一个极其路痴的妈妈,带着一个极其非主流的儿子,指路指了好久才回到车上。世博局运我们回来的车没有足够的位子,我和别的组长一起就垫了张纸坐在地上。收音机里面放起JOHN MAYER的HEARTBREAK,我超喜欢的歌手。中午的时候也是,放了我喜欢的VANNESSA CALTON的A THOUNSAND MILE。每次在这样很累的时候,听到自己喜欢的歌,我就觉得很治愈了。

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放一首KK的歌。即便是雪月这样悲的歌,我大概也会被治愈的吧。

晚上回来胃饿的痛了,就在食堂吃了夜宵,吃完后我一个人骑车回来,觉得好满足。
我好像就一直这样,虽然很累很辛苦,但是能有好听的歌,能吃饱,能有我的朋友对我说你辛苦了,加油,我就很满足。

虽然今天很累,但是我还是觉得很开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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背景音乐是《岁月神偷》的主题曲。一直说好想大哭一场,结果看电影的时候真是爆哭了一场。

按照电影的说法,如果把你最喜欢的东西都丢到苦海里边去,那么是不是TA们就能回来了呢?
但是大概TA们要走,这也是命中注定的吧。

哎,好怀念和菲菲去销品茂看电影的日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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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 2010

After the rain

Published by clover0680 under 2010

1.
吃了咖喱,喝了咖灰,还吃了爱西西里,中间还买了很可爱的衣服。

2.
如果这个世界总是有人陪我玩就好了.

3.

听到莫文蔚的歌就想哭了
我好早以前就和谁说过,如果喜欢一个女孩子,就早点和她结婚,越早越好,因为女孩子是经不起等的。可惜因为很多客观原因,拖了很久,男人走上正规需要的前期时间太多,而女孩子的青春是越来越不值钱的。
有失恋的男人和我说,4年下来,感觉她从来没有爱过他。可能男人从他的角度来是无法理解女人的想法吧。怎么可能没爱过,但是后来消耗的太厉害,反而不如不爱了吧。

我坐在电脑前看这个男人给我打的一段一段话,诉说他为爱情做过的种种蠢事,当时觉得很浪漫的事情,现在看来二的不得了。可是我回忆起来,好像我没有做过蠢事,当时觉得理所当然就做的事情,现在也觉得那就是爱。大概是因为我不太容易后悔吧,爱情来了就来吧,如果没有了就再见吧。

无情也是一种好啊。

不过那个故事里面的男女太可惜了。可惜的我都觉得,没有在一起实在太可惜了。我以前总喜欢问LEO有关那个女生的事情,后来想来,其实也是我是那段故事的见证者。我看过他们在一起很好的样子,所以我还是会介怀。

所以以后如果有喜欢的人,还是不要告诉TA自己以前的故事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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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 16 2009

异色

Published by clover0680 under 2009

1.
异色的意思其实是例外吧。不期而至的人或者事情,突然就发生了,而且那么顺理成章的出现,顺理成章的继续,都不知道结局在哪里。懵懵懂懂的活在故事里面,突然想起最后的结局一定就是个BAD ENDING,心里一沉。
我看《异色本能寺》的感想就是这样的。虽然只是篇文而已,我心里却又习惯性的代入了我自己。

其实很多时候,我都在做一些已经知道结局的事情吧。已经知道故事最后不是好结局,但是还是想要享受或者经历这个过程吧。因为我觉得过程比结果更重要。
所以我接受这样糟糕的局面,变得比以前平静。人生何处不狗血,我是这样想的。

2.
我看到王子猫的留言才去看以前在维也纳的日记,才突然想起2年前的这个时候,我已经准备出发去科隆了吧。
我喜欢在冬天恋爱,因为天气寒冷,两个人手牵手的时候会很温暖。我喜欢大雪,堆在地上,可以踩上去发出哧哧声音的厚雪。上海太温暖,天气总是阴阴的,我不相信雪花可以穿过浦东的石头森林落在世纪大道上。
如果有,那一定是非常浪漫的事,时间变成雪和石头的世界,感觉好像机器人时代提前到来。那样的黄浦江,配上奇怪的潜艇一定很有感觉。
但是这是上海,听见烟花我都看不到它的模样。楼太高了,而且这里的人渐渐不爱看烟花了。

年末,我又开始淡淡的感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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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 06 2009

新的日程本

Published by clover0680 under 2009

一年快过去了,又买了新的日程本。还是在marjam家买的,这个牌子invite.L的每个本子都以一个城市命名,这个本子叫做Paris.
虽然是个韩国本子,但是很惊讶的是里面是全德语的。名字叫做Meine geheime Geschichte(My secretcodestory,还有个大标题叫做Von null anfangen(从零开始)。里面一个泡菜文都有,只有德语和英语,所以我灰常的满意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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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 12 2009

Burberry和900块的靴子

Published by clover0680 under fashion me

1.
关于鞋子,我一直相信古老的流星花园中,藤堂静说的那句话:一双好鞋,可以带你走到很远很远的地方。
我离开奥地利的时候甩掉了那双被我妈成为电焊工鞋的工装靴,太重,但是旧的很有味道。它陪我走过很远的路,爬过高山,走过多瑙,我把它放在haffnerigel的柜子里面,和我带不走的枕头一起。

今天在XQ和TY看到那个900靴子的帖子,我除了感慨国内物价飞涨,也想说买双好鞋真是太重要了。
在XQ讨论的时候,一群人都在争论900块拿来买鞋和拿来买碟,哪个更证明自己的真心。有什么意义呢,有的人爱生活,有的人爱YY,有的人爱IDOL,有的人爱自己,爱和爱比没有意思的。
但是可以说下我的观点,比起省吃俭用去供着自己的IDOL,我情愿好好打扮自己,好好爱护自己,然后再去用心爱人。一个女人,没有认真对待自己的态度,又怎么能用心对待生活。如果有来生,我也希望自己能做一个女孩,做一个气质的女人,就是给他人点一根蜡烛。

MD,为了900块就和女人生气,这是男人嘛……无语。

2.
以前啊,有一个人,叫Thomas Burbery,然后他开了个做衣服的地方,发明了一种布料,格纹的,防水透气的,然后就在二战中被用于军用了。。。最后这个东西,就变成今天的Burberry了。
http://artofthetrench.com/ 这个网站,是Burberry开设的,全世界的人,来分享自己的那一件风衣。
每一个人,都会有件风衣,模仿Burberry的,带着格纹的。就好像CHANEL的2.55包一样,被模仿模仿又模仿。我要佩服Burberry和Chanel,不愧是大家,被模仿那么多还是很大气的随之任之。于是全世界的人都爱那件格纹内里的风衣和链条轧线包,大家都想着,有钱了去买原版的。
如果我有钱(当然比900多很多),我也是会去买个2.55的黑包和Burberry的Trench的。我喜欢这样的东西,可以用很久很久也不会过时,而且品质好,又好搭。是不是一个好女人也是这样,永远有自己的特质,永远保持良好的身心状态,具有亲和力,不会与人格格不入。
我希望成为这样的女人。

3.
我喜欢你们回头看我的时候,不会后悔你们和我同学过,朋友过,相爱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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